
材料 | 2030年1月1日 | 2040年1月1日 |
PET接触敏感包装(一次性饮料瓶除外) | 30% | 50% |
非PET接触敏感包装(一次性饮料瓶除外) | 10% | 25% |
一次性塑料饮料瓶 | 30% | 65% |
其他塑料包装 | 35% | 65% |
· 生物基原料(Article 8):2028年2月12日前,欧盟将审查生物基塑料包装的技术与环境性能,制定:① 生物基原料的可持续性要求;② 增加生物基使用的目标;③ 允许在缺乏合适回收技术时,用生物基原料替代回收物以满足回收料目标;④ 修订生物基塑料定义。
4、可堆肥包装(Article 9):规范“可降解”宣传,避免误导
· 2026年2月12日前:欧盟将要求制定可堆肥包装的统一技术规范;
· 2028年2月12日前:可堆肥包装(含生物降解塑料)需优先设计为材料回收,不得影响其他废物流的可回收性(防止“伪可堆肥”包装干扰回收体系)。
5、包装最小化(Article 10):从源头减少“过度包装”
· 2027年2月12日前:欧盟将制定包装最小化计算方法与标准(如最大重量、体积、壁厚、空白空间限制);
· 2030年1月1日起:制造商/进口商需确保包装重量与体积最小化(兼顾功能需求),杜绝“虚假底部”“多余层数”等无效设计。
三、关键时间节点:企业合规“倒计时表”
时间节点 | 核心要求 |
2025年1月22日 | PPWR正式发布,取代94/62/EC指令 |
2026年2月12日 | 欧盟要求制定可堆肥包装统一技术规范 |
2026年8月12日 | PFAS限制(食品接触包装)、重金属总量限制生效;包装物质要求全面实施 |
2027年2月12日 | 欧盟制定包装最小化计算方法与标准 |
2028年2月12日 | ① 审查生物基塑料包装技术;② 可堆肥包装需优先设计为材料回收 |
2030年1月1日 | 包装重量与体积需最小化(符合功能前提下) |
2035年1月1日 | 可回收包装豁免清单(药品、婴儿食品包装等)审查,可能调整豁免范围 |
四、建议:三步应对PPWR挑战
面对PPWR的“全链条严管”,企业需从合规筛查、设计优化、体系搭建三方面提前行动:
1. 物质合规“早筛查”
· 针对食品接触包装,重点检测重金属(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)及PFAS(单体含量、总氟含量),建立供应链成分数据库;
· 关注PFAS检测的特殊性(需区分单体与聚合物),避免因检测方法偏差导致误判。
2. 可回收性“强评估”
·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包装进行可回收性评级(A/B/C级),优化结构(如避免多层复合、难分离材质);
· 关注豁免清单动态(2035年将审查),提前规划非豁免包装的可回收设计。
3. 体系与标签“稳落地”
· 跟踪欧盟标准化组织(CEN)制定的最小化、可堆肥等标准,及时调整包装设计;
· 提前部署碳足迹、再生材料比例等信息的标签标注(后续法规可能扩展要求)。